與美國談CECA table.MsoNormalTable {font-size:10.0pt;font-family:"Times New Roman";}華盛頓郵報(WASHINGTON POST)說CECA「可能是兩岸邁向統一的重要一步」,台灣輿論的反彈也相當強烈,總統府因而表示,協定名稱、方式及內容未來都將廣 辦公室出租徵社會意見,尋求社會共識,「名稱是可以討論的」。無論換上怎樣的名稱,涉及主權議題,都與台灣的「領土地位」密切相關。為此,我們首先該問:台灣與中 結婚國到底是「國內」,還是「國際」關係? 前美國國務卿鮑威爾曾定義:無論是台灣或所稱的ROC,都不是「國家」。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二○○七年曾誤解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為「台灣屬?租屋韝什瞗v;結果不只美國,連日本都正式去函要求更正。這些事實說明了:台灣雖非國家、卻也不屬中國,答案只能是「地位未定的自治領土」。 目前對台灣地位的主張中符合此一前提的,至少有「美屬說」 情趣用品:台灣是「美國憲法」下的海外非整併領土;與「佔領說」:台灣是以美國為主的戰勝國或聯合國的自治 託管領土。台灣當局(或所稱的ROC)只是「受託管理者」而非「擁有者」—不但沒資格以「國內當局」與中國私相授受,更無 網路行銷法以「兩國政府」與中國談論合併事宜。台灣當局,就是不得片面改變現狀。 由於國際法下,領土移轉的唯一形式是「條約」。台灣的地位在「美屬說」或「佔領說」的主張中,皆須由「有權的」美國或聯合國設立的特別委員會,與台灣當局(或中國等) 房地產洽商辦法、簽署條約,再經由台灣人民公投同意等國際法、國內法的複雜程序後,才能確定下來。 這並不是特例,即使堅稱香港為固有領土,中國也要先透過修憲設立「特別行政區」(一九八二)、與英國簽署國際條約〈中英聯合聲明〉(一九八四),最終通過 〈基本法〉(一九九○ 租辦公室a>)完成整套法制準備後才能安心收納。對有權國家而言,必須通過「從國際法到國內法」雙重法體系的機制轉換,才能完成領土的讓受過程,並非總統一人可恣意揮灑。 CECA的確將讓台灣與中國更緊密的整合在一起。而這是源自國際社會長久混淆「台灣地位」與「中國代表權」兩議題,從而無視台灣人也 G2000應享有最基本的「領事權利」所致。相關國家必須謹慎對應台灣因缺乏「領事權利」,被迫與中國「生米煮熟飯」的局面。 table.MsoNormalTable {font-size:10.0pt;font-family:"Times New Roman";}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feb/25/today-o4.htm 相關閱讀: 台灣與中國洽談劃時代的自由貿易協定 情趣用品 ■華盛頓郵報(2009.02.20)雲程譯 〈菲律賓獨立法案〉(TYDINGS-MCDUFFIE ACT) ■雲程譯 08-5078官司法庭辯論(完成稿) ■雲程譯 UN開議前論台灣地位UN下的特別自治區 不是國家而有外交權的單位可能是什麼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居酒屋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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